2014年9月接受了判决,到今天,晚上12点,缓刑期满了。
经历了4年的时间。
对于「缓刑」来说,这是非常长的时间。
我理解这确实是非常严重的事,所以接受了这个判决。
在各种各样的意见中,我选择了在缓刑期间开始活动。
做好了准备接受强烈的逆风,而决定开始进行活动。
最大的理由是,因为媒体的过热报道,我迫不及待的想早一点告诉大家,
「除了事件本身以外的报道,没有一件是真的。我已经接受了所有的一切,健康的活着。」
(报道上说的)
「已经成为废人了」
「已经无法在社会上生活了」
没有一件是真的。
但是,写这些八卦报道的人们也是受着良心的谴责,有不少人都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,努力寻找自己的支点和语言而生活着的。
他们从他们前辈记者那里学到「要怀有尊严」。
他们是怀着尊严,却做着诬陷别人的工作。
即使这样,也有不少人因为受到良心谴责,而感到抑郁,最终离开这个职业。
我是由于我自己的行为,而成为那些人最好的八卦材料。
这是我自己的责任,所以我并没有憎恨的情绪。
但是,并不是「憎恨」,而是作为一个人,我想要主张的是,在法制国家理应被保护的「人权」。
今天,我想拜托各位的是,今天我虽然在法律上重获自由,但那只是因为时间到了,并不是需要说「恭喜」的事情。
虽然在工作上确实有一些事是以「今天为界限」,但人们的印象是没有期限的。
今天晚上12点,房间里时钟的指针,只是经过了那个点而已。
我想用今天的博客代为传达,告诉大家我这样的心情。
ASKA(2018/9/26 20:39)
博客原文:2018年9月26日。(2018-9-2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