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KA再始動
标题:
来自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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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0 20:36
标题:
来自香港
对不起,我今天从香港回来,所以对某一个CA的歌迷说抱歉
在香港我的手机不用的,我是13日晚上的飞机去的,实在对不起了!
2月24日是我的aska的生日,我祝他生日快乐,越来越有人爱,我爱他直到永远
作者:
river
时间:
2004-2-20 21:02
为什么ASKA是你的呀?为什么!>_<
作者:
Amber
时间:
2004-2-20 21:20
是啊 ASKA为什么是你的啊。
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0 21:31
因为我都喜欢把我最爱的男人说成我的
我甚至还非常幻想和aska一起H呢,哈哈
不过,aska是大家的啦!
作者:
pupuxue
时间:
2004-2-20 23:52
不。。。他是我的!
作者:
Yumi
时间:
2004-2-20 23:52
汗~~
楼上~~
H~~
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すごい~~
厉害~~
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1 09:22
to Yomiko chan,
你知道H啊:)就是我幻想而已,不要那么紧张啊
ASKA belongs to everyone who loves him lar:)
作者:
samantha
时间:
2004-2-21 15:30
什么你的,我的
ASKA是大家的
(当然我除外
我喜欢我们家的HYDE)
不过开这个留言的人请自己注意
你这样的女的
我甚至怀疑你配不配喜欢ASKA!
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1 15:39
小女孩子,很容易激动嘛!我9岁的时候就喜欢ASKA了,到现在20岁还是这样,喜欢ASKA不一定光是喜欢他的歌曲啊,我不可以喜欢他这个人吗?我怎么不配呢?很正常的东西,你觉得有什么你看不顺眼的吗?
作者:
郑勇
时间:
2004-2-21 16:04
To samantha:我关照你了
不要这样做
为什么还要这样做
我建议你把你的话删掉
OK?
作者:
samantha
时间:
2004-2-21 16:49
郑啊
你说
那样的女人我怎么能不说呢
你太迁就她了
对她这样
她还要那样对~~~~~~~~
如果你觉得我说的是多管闲事的话
那随便你
但我是不会删我的那篇的
你自己也好好考虑一下
对了
明天真的要去苏州了吗
希望回来后又可以看到以前的你
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1 19:42
楼上:
我不和你争论什么,我和郑的事情,我们自己解决,你又不是居委会的,管那么多干什么?还有,喜欢aska是我的自由,你自己是没有什么资格说可不可以的!
你知道我去香港又不是玩的,是有事情要办。
作者:
samantha
时间:
2004-2-21 19:50
什么不要我管
你们自己解决是你们的事情
我还是要说
你那样做了
你是不配做个aska fans的
作者:
宫崎贞子
时间:
2004-2-21 19:53
如果个人恩怨就不能做ca的歌迷的话,我可以说,这个很多人都不配做!你以为做ca歌迷都是圣人啊?
作者:
郑勇
时间:
2004-2-21 19:54
够了samantha
不要再说了
OK?
这不是讨论私人问题的地方
askababy
你上MSN
不要回她的话了
请thunder姐姐封贴
作者:
thunder
时间:
2004-2-21 19:57
这样的问题请私下解决
欢迎光临 ASKA再始動 (http://space.chageandaska.com/newbbs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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