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KA再始動
标题:
让CA听到我们的声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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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thunder
时间:
2007-8-7 17:35
标题:
让CA听到我们的声音
我就如下问题向主办公司询问了可行性
1。是否可以在演唱会时在会场里悬挂以我们网站的名义制作的横幅?
回答:可以的。不过每悬挂一条横幅,会场要收取500元。横幅大小为1米x6米。横幅的内容最好先给他们看一下,只要不是太过分的内容,应该都没问题。
2。是否可以以我们网站的名义向CA赠送花篮?如果歌迷有信件或者礼物想送给他们,是否可以代为转交?
回答:没问题,都可由他们转交,确保送到CA手上。
我非常希望藉由这个机会,让CA听到我们的声音,知道我们的存在。上面两项活动,是我比较希望可以发动大家一起来集资和出主意的。
悬挂横幅的500元,如果参与人数比较多的话,每个人其实也就只有几块钱吧。以后如果有演唱会录像的话,应该也会看得到,能够成为永久的珍藏,我觉得是很值得的。
大家的意见如何呢?
如果要这么做的话,有多少人愿意参与?
横幅上的文字,花篮上的附言,写什么好?
又有多少人想写信或者赠送礼物给他们?
请大家畅所欲言吧!谢谢!
作者:
big_nose
时间:
2007-8-7 17:59
看完十分令人振奋!!!!!! 支持支持!!!!!
送T-STIRT 送扇子!!! 兴奋得脑子一片空白,让我想想!!
作者:
smaper
时间:
2007-8-7 19:06
我的天,横幅的话总之是要写日语吧 或是比较流行的英语.
花篮上的附言可以是 欢迎辞或者是祝演出成功的都可以吧
有没有可能组织和网站的fan合影~~~
作者:
thunder
时间:
2007-8-7 19:16
合影这样的问题我觉得很不合适,我是不会提出的。
作者:
PUCCA
时间:
2007-8-7 20:23
永远支持thunder姐姐!嘿嘿,算我算我哦!
作者:
铭铭
时间:
2007-8-7 21:09
好好想想!~~
作者:
sypak
时间:
2007-8-7 21:42
这太好了!一定要好好想一下.
作者:
rhapsody
时间:
2007-8-7 22:58
支持!感动!兴奋!我要好好想想送他们什么东西...希望别看一眼就丢掉了,嘿嘿
作者:
魔魔
时间:
2007-8-8 10:49
好提议好提议!!要好好想想!
作者:
caniwoo
时间:
2007-8-8 13:21
愿意参加,可以在聚会的时候畅所欲言阿
作者:
张伟
时间:
2007-8-8 13:42
愿意参加的!
作者:
c0420
时间:
2007-8-8 15:47
1米x6米???说什么好呢???
作者:
sisi
时间:
2007-8-8 16:09
好机会啊!!!!!不过这是啥规定啊.....我记得99年,我们义务为演出公司做了很多工作呢,大热天还上街发了一天的宣传单!! 歌迷好可怜亚.....
作者:
飞鸟亮
时间:
2007-8-8 17:09
还记得99年偶同学跟我说她在的KFC吃东西的时候,看到有人拿着CA的宣传单宣传他们的演唱会,她遇到不会是楼上的吧。。。
作者:
sisi
时间:
2007-8-8 17:35
我昏.....大概就是我们......那次之前就我们拿到宣传单的.........
作者:
wwj
时间:
2007-8-8 19:59
呵呵,强烈支持:)
很想画些表达我们歌迷的漫画,不知道到时有没有这个荣幸:)
作者:
Meayar
时间:
2007-8-8 20:41
支持!出钱出力算我一份!
具体的横幅写什么,让我慢慢想想吧,(*^__^*) 嘻嘻……
作者:
sherry
时间:
2007-8-8 20:55
我可不可以买束大花演唱会的时候送上去献一下啊?
作者:
river
时间:
2007-8-9 08:39
主办方是应允买鲜花的话可以负责保证送到他们手中,至于自己上台献花,这个就……
作者:
oreo
时间:
2007-8-9 09:52
支持先~~~
问下,横幅不光限制文字吧
作者:
kasim
时间:
2007-8-9 22:54
我想是不是能用日语打个标幅说30周年我们在这里和CA继续相约
作者:
qiangge_aska
时间:
2007-8-10 05:55
看到30这个数字CA一定能想起很多过去的事情,也许会很感动
作者:
卞寿勇
时间:
2007-8-10 09:33
我愿意出力!!!!!
作者:
Asuka
时间:
2007-8-10 12:26
我说,大家都来翻唱CA的歌,然后录下来
或者安可之前集体大合唱SAY YES或ON YOUR MARK
作者:
香窝柠
时间:
2007-8-10 13:04
原意出力,楼上的办法不错。真让人兴奋。想想如果是8年前这些怎么可能,但现在皆有可能。这些都是Thunder和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。你们真了不起。其实拉这个网站就是最好的礼物。
作者:
阿斯鸟
时间:
2007-8-10 22:57
支持T姐的想法!
作者:
yuanzi
时间:
2007-8-20 22:29
支持这个想法!
作者:
BROTHER SUN
时间:
2007-8-20 22:44
这个真是太好了,绝对支持!
作者:
qiangge_aska
时间:
2007-8-20 23:16
非常支持,好想法
欢迎光临 ASKA再始動 (http://space.chageandaska.com/newbbs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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