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是那个让你们讨厌的123456。上次真对不起!我知道你们不会欢迎我的。然而,我还是要说两句,说完后我就立刻消失,永远不再回来了。请你们一定要原谅我上次的冲动。
上次我说自己从一九九六年就开始听恰克与飞鸟的歌了,然而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,我应该从一九八三年就开始听他们的歌了。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!按理说三十岁的人不应是追星族,然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,恰克与飞鸟永远是我的最爱,我才不管人们对我是怎么样看,我始终坚信他们的音乐是永恒的,谁也不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。
我知道在内地有很多热爱他们的歌迷,我也很高兴看到恰克与飞鸟的歌迷群越来越大。我不懂日语,但我爱听。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脾气,我这个人脾气较为古怪,因为生活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美好。因此,我爱喝酒,也抽烟,很容易得罪人,也看不惯现代社会的物欲横流。我厌恶这个世界!
然而尽管这样,每当恰克与飞鸟那首YAHYAHYAH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,我就又有了新的方向和希望,他们的歌激励着我,每当我郁闷或气愤的时候,他们的歌总会不失时机地响起,让我有勇气面对这个世界。
我以前是在酒吧唱歌的,想当一名真正的歌手。业余时间爱搞创作,会写歌,会弹吉他。但是没有人懂我的歌,也没有人欣赏我,我感觉自己正走向堕落,吸烟喝酒成了我每天的功课,我想借此来麻醉自己。
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一篇介绍恰克与飞鸟的文章,我才懂得成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需坚持,需执着,我终于懂得了成功并不是一条路可走。我清醒过来了,辞去了酒吧歌手生活,转向光明的生活。不要问我现在干什么了,总之,我有空还是会对着夜空弹弹我的吉他,写一首歌或文章。觉得平凡的日子也很幸福。
上次真对不起!我向各位赔礼道歉,你们不封我的账号真是仁义!那次我又去渴酒了。再次向各位赔礼道歉,我不会再烦扰你们了!
再见吧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