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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不是故意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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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2 21:33:2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我就是那个让你们讨厌的123456。上次真对不起!我知道你们不会欢迎我的。然而,我还是要说两句,说完后我就立刻消失,永远不再回来了。请你们一定要原谅我上次的冲动。
上次我说自己从一九九六年就开始听恰克与飞鸟的歌了,然而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,我应该从一九八三年就开始听他们的歌了。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!按理说三十岁的人不应是追星族,然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,恰克与飞鸟永远是我的最爱,我才不管人们对我是怎么样看,我始终坚信他们的音乐是永恒的,谁也不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。
我知道在内地有很多热爱他们的歌迷,我也很高兴看到恰克与飞鸟的歌迷群越来越大。我不懂日语,但我爱听。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脾气,我这个人脾气较为古怪,因为生活并不是我想像中那么美好。因此,我爱喝酒,也抽烟,很容易得罪人,也看不惯现代社会的物欲横流。我厌恶这个世界!
  然而尽管这样,每当恰克与飞鸟那首YAHYAHYAH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,我就又有了新的方向和希望,他们的歌激励着我,每当我郁闷或气愤的时候,他们的歌总会不失时机地响起,让我有勇气面对这个世界。
  我以前是在酒吧唱歌的,想当一名真正的歌手。业余时间爱搞创作,会写歌,会弹吉他。但是没有人懂我的歌,也没有人欣赏我,我感觉自己正走向堕落,吸烟喝酒成了我每天的功课,我想借此来麻醉自己。
  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一篇介绍恰克与飞鸟的文章,我才懂得成功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,需坚持,需执着,我终于懂得了成功并不是一条路可走。我清醒过来了,辞去了酒吧歌手生活,转向光明的生活。不要问我现在干什么了,总之,我有空还是会对着夜空弹弹我的吉他,写一首歌或文章。觉得平凡的日子也很幸福。
  上次真对不起!我向各位赔礼道歉,你们不封我的账号真是仁义!那次我又去渴酒了。再次向各位赔礼道歉,我不会再烦扰你们了!
  再见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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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07:48:48 | 只看该作者
是1993年开始听CA的歌吧?既然都已经30多岁人了,就不要做10几岁小孩做的事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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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09:45:02 | 只看该作者
既然喜欢CA,那就别厌恶世界了。至少你比那个郑先生好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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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0:05:19 | 只看该作者
三十几岁了,EQ好象十几岁的年轻人啊
我虽然才20岁也不会这样喝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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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0:59:00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真的是打心底里喜欢CA,那么这里一定欢迎,我想thunder当初也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才创立这个网站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不论是和种情况,不管是不是喜欢CA,真诚是很重要的,这是做人起码的原则。既然你知道自己的失误,何不慢慢将它改进。我想偶尔的,你还会想起这里,进来看看,平等的看待自己也看待别人,你会找到和大家相同的快乐,那是CA带给我们的。好好珍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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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6:22:56 | 只看该作者
还是留下来吧。大家的批评也是只针对事不针对人的啊。以后说话注意点不就得了么。喜欢CA就像他们一样快乐、慎重地生活就可以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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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7:40:51 | 只看该作者
亏你已经三十岁了。这种年龄的人应该都会变得很成熟才对啊。。
生活再怎样不好。但也要一直保持乐观的态度才行!!
知错能改也是件好事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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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7:42:52 | 只看该作者
不至于吧,我觉得123456也没说啥不得了的话啊,不过30多岁倒真看不出哦,呵呵:)
都是有共同语言的人,大家一起玩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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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8:12:45 | 只看该作者
很难跟你们混成一片呢。
我不知道之前发生什么事,但即使偶有偏激的人,也不应以敌视的态度看待。这是成熟的CA歌迷所做的行为吗?
即使人家发贴道歉,还要狠狠地说上几句风凉话。同是CA歌迷,我为此而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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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19:46:16 | 只看该作者
因为楼上几个都没看见楼主以前发的帖,被thunder删了,楼主可是把我们骂得像狗屎一样啊,看了后估计你们的气比我还大。现在嘛也就不提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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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23:11:01 | 只看该作者
他到底说什么了?很想知道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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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23:13:28 | 只看该作者
算了,不说了吧。事情都过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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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7-23 23:26:06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还可教化的,虽然叫我们去死  但是没有伤及CA  还是可造之才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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